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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惠州学院职工小家创建活动的通知

2021年11月02日 10时05分37秒浏览次数:408设置


各分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工会关于建家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工会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吸引力,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职工小家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基层工会建设,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活动,不断提高基层工会“四大职能”履行能力,切实承担起引导教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责任,始终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创建职工小家活动,将基层工会建设成为组织健全、工作规范、作用突出、职工信赖的幸福之家、民主之家、和谐之家、健康之家、文化之家。

三、基本要求

(一)党政重视,为工会工作提供条件。党组织专题研究工会工作,单位行政把职工小家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为创建职工小家活动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选配好工会干部。

(二)服务中心,发挥工会积极作用。加强对教职工思想引领,引导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参与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开展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师德师风教育等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参与评选表彰各类先进,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

(三)服务职工,依法维权。注重源头参与,对单位重大改革或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工会及时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力争使教职工的合理意见被采纳。关心教职工生活,做好特困教职工与患重病教职工建档工作,开展慰问帮扶、互助互济、职工互助保险等各项工作。重视教职工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能够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满足教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四)健全机制,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积极落实校级“双代会”交办的各项工作,认真参与、监督院(部)务公开,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五)完善制度,加强自身建设。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会组织健全,定期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培训。按时换届、规范选举。实现在编、非编职工100%入会,工会文件资料齐全、立档规范,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工作有计划,年度有总结,并实行向上级工会报告工作制度。

四、健全激励机制

在深入创建职工小家建设的基础上,校工会将每两年评选命名一批模范职工小家,由各分工会自行申报。对获评单位由校工会颁发牌匾,并给予每个模范职工小家2万元的工作经费。

五、建家具体工作

1、确定时间、等级、标准

根据《广东省教科文卫系统职工小家建设标准》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将职工小家分为创建试点、合格、模范单位三个等级(等级标准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202110-12月开展职工小家创建试点单位申报工作,各分工会可根据自身条件自行申报,向校工会提交申报材料(含工作总结、创建设想)和《惠州学院职工小家建设标准自评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1215日。

学校从中评定3-5个条件较好的分工会为创建试点单位,对首批入选职工小家创建试点单位各给予2万元工作经费补助。创建试点1年为期,评估合格后满1年可申评模范职工小家。争取3年内各分工会基本建成合格职工小家。具体评选、检查验收通知另行发布。工作经费补助开支范围只限文体和保健活动。

2、加强组织管理

各分工会要主动争取党总支和行政对建家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制订建家方案,宣传和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姿态关心和参加建家活动;召开分工会委员会,对照标准制定建家目标、工作计划,实施步骤,按计划完成各项建家工作。根据教职工的意愿,征得本单位党政领导同意,适时向校工会提出申报、验收报告。


附件1:广东省教科文卫系统职工小家建设标准(试行).docx

附件2:惠州学院职工小家建设标准(试行)(自评表).docx


惠州学院工会  

20211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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