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校工会根据《惠州学院教职工“扶危救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惠院发[2016]141号)(下称“办法”)的规定和2020年35期(总第465期)校长办公会议精神,近期拟对我校因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开展帮扶活动,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因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事故导致经济特别困难的教职工(含在编离退休教职工)
二、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12月6日(周一)前,根据“办法”调查摸底核实,精准报送符合帮扶条件的教职工名单及其相关材料(见附件)。离退休教职工申报由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在职教职工申报由各单位负责并纸质材料送交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23室),电子材料发至工会邮箱gh@hzu.edu.cn。联系人:连文萍。联系电话:2529698。
三、评审及发放程序
校工会将组织专项资金管委会就本年度扶危救难帮扶对象及帮扶资金额度进行审议、公示,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将通过其银行账户发放帮扶款项。
四、发放标准
经2020年35期(总第465期)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为了扩大资助覆盖面,从 2021 年起将资助标准调整为:一级 10000 元、二级 8000 元、三级 6000 元、四级 5000 元、五级 3000 元、六级 2000 元(原“办法”中的资助标准作废)。
校工会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1:关于印发<惠州学院教职工“扶危救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附件2:参照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列举的重大疾病类别
附件3:惠州学院教职工扶危救难资金帮扶申请表
附件4:惠州学院教职工扶危救难资金帮扶对象汇总名单
附件1:关于印发《惠州学院教职工“扶危救难”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