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我校第三届“双代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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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院工会〔2020〕33 号
各分工会:
我校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称“双代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1年3月召开,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本次会议的提案。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届时将开展优秀提案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截止时间
2020年12月30日
二、提案征集的范围与内容
提案征集工作是“双代会”的基本职权,是教职工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
(一)关于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建议。
(二)关于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
(三)关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方面的建议。
(四)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健全民主管理,进一步发挥“双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建议。
(五)其他方面的建议。
三、提案征集的要求
(一)提案要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事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出。
(二)提案由“双代会”正式代表提出,提案应由代表3人以上(含3人)联合提出,其中可以联合本单位代表,也可以联合其他单位代表,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各分工会至少组织本单位代表提交1份提案,同时鼓励代表之间跨单位联合提交提案。
(三)提案需认真填写《惠州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要遵循“一事一案”“一案一表”的原则,表达准确。如表内写不下,可以另纸附页。
(四)提案人、附议人在撰写提案之前应做好深入细致的调研,真实反映教职工的共同呼声,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利益。提案要求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不再立案,将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超出“双代会”规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范围的提案也不予立案。
四、提案提交方式
以分工会为单位组织的提案由分工会统一收集提交,跨单位联合的提案由代表直接提交,提案电子版发工会邮箱(gh@hzu.edu.cn)。校工会联系人:佟欣婷 电话:2529139。
五、评奖方式
提案工作委员会根据质量和数量评选出若干优秀提案给予奖励,每个优秀提案给予1000元奖励。
附件: 惠州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表.docx
校工会
2020年10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