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管理
提案
您当前位置:首页  民主管理  提案

关于征集我校第三届“双代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2019年12月16日 09时56分40秒浏览次数:264设置

各分工会:

我校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次会议20203月召开提案征集工作是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基本职权,是教职工代表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请各分工会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布置落实提案征集。

为广泛征求教职工对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校工会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征集本次会议的提案,并组织开展优秀十大提案的评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截止时间

2020115

二、提案征集的范围与内容

关于学校全面深化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大力提升教育质量,进一步做好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工作的建议。

(二)关于维护广大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凝聚力和向心力,解决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建议。

关于维护学校安全稳定、构建和谐校园方面的建议。

关于加强依法治校、健全民主管理,进一步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监督作用,推进党务校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方面的建议。

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大会精神的建议。

其他方面的建议。

三、提案征集的要求

提案要符合国家的政策、法律和法规,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要事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及教职工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提出。

提案由“双代会”代表提出提案应由代表3人以上(含3人)联合提出,其中1人为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提案人、附议人都必须亲笔签名。

提案需认真填写《惠州学院第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第次会议提案表》要遵循“一事一案”“一案一表”的原则,表达准确,书写工整、字迹清楚“案由”即概括地写明提案的主要内容和要求达到的目的;“建议”即写出提案人对解决存在问题的设想和建议。如表内写不下,可以另纸附页,需亲自签名(不得代签)。

(四)提案人、附议人在撰写提案之前应做好深入细致的调研,真实反映教职工的共同呼声,代表广大教职工的共同利益。提案要求内容详实、有一定深度日常途径能解决的一般性问题不再立案,作为意见和建议转送有关部门超出“双代会”规定职权和学校管理权范围的提案不予立案。

纸质提案要求用碳素笔、钢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

   四、提案提交方式:

以分工会为单位提交,电子版同时发到工会邮箱(gh@hzu.edu.cn),纸质版加盖部门行政公章后送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13室)。联系人:佟欣婷 电话:2529139


附件1惠州学院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案表.doc


                                                                                                                                              校工会

                                    20191213


返回原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