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惠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近期下达了《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帮扶对象是已纳入工会档案的困难职工家庭,按照文件要求,请各单位于12月25日(周二)前,将符合申请条件教工(含合同制)的材料(需加盖部门公章)报送校工会办公室(行政楼513室):
一、《困难职工帮扶实名制汇总表单》(纸质材料和电子版)。
二、《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及该表要求附带的材料。
校工会将上报帮扶对象名单,由总工会帮扶中心根据文件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教职工进行帮扶。
附件:1、《困难职工帮扶申请表》、《困难职工帮扶实名制汇总表》(含提交资料及说明等).xls
校工会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