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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学院教职工协会工作规程

2008年10月28日 12时00分00秒浏览次数:205设置

 

    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推动全民键身运动的开展,增强友谊、促进团结、规范程序、提高效率、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一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协会设名誉会长2~4名,会长1 名,副会长2~4 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3名,理事若干名。

    第二条机构人员的产生程序:名誉会长、正副会长人选由院工会提名,理事会表决产生;正副秘书长人选由会长提名,理事会表决产生;理事由各分工会提名,院工会审定。

    第三条协会班子成员每届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但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二章  会员

    第四条凡承认惠州学院各教工协会章程的我院教职工均可自愿入会,也可随时申请退会。

    第五条会员享有协会内部选举、被选举及参加协会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章程及协会内有关规定,服从协会安排,完成协会所分配的任务;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协会活动

    第七条赛制:学院教工篮球、排球比赛以分会为单位组队,实行隔年轮赛制;学院教工乒乓球、羽毛球比赛以分会为单位组队,实行隔年轮赛制;教工文娱协会每两年举办一届歌咏或舞蹈比赛;教工登山协会每年举行一次登山比赛。各协会日常活动由各协会组织安排。

    第八条会员大会:各协会12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总结各协会开展活动的情况,向会员报告协会的工作及经费使用情况,更换或增补协会机构人员。

    第九条  协会的专业队伍建设:设立惠州学院教工男、女篮球队;男、女乒乓球队;男、女羽毛球队;男、女排球队;登山队;合唱团及舞蹈队。

    第十条协会的职责:1、组织全体会员开展活动;2、组建并管理各专业队伍;3、管理会员队伍;4、协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5、协会物资管理;6、对外宣传。

    第十一条各协会每年开学初及年底分别向院工会递交一份年度工作计划或年终工作小结,院工会对当年各协会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表彰。

第四章 

    第十二条本工作规程经教工协会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工作规程,由院工会负责解释并组织施行。

 

 

                                       200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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