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贯彻国家、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管理规定,进一步抓紧抓好计划生育工作,互通情况,现对已婚育龄男教职工配偶(在外单位)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调查,具体事宜如下:
1、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
2、请被调查对象认真对待此项工作, 此项将列为年终考评内容之一;
3、请在函调发出十个工作日后(2006年5月18日前)将调查手册交回本单位审核,由各单位汇总后交院计生办,不按时回函调或交验查环查孕证明的扣发本人当年计划生育奖金;
4、女方单位是私企或待业的,请到户籍所在地(办事处一级或以上)开具证明或盖章方有效,也可交验查环查孕证明。
惠州学院计划生育办公室
200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