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惠州学院“巾帼文明示范岗”考核方案
我院的“巾帼文明示范岗”在学院的改革、建设、发展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为全院的教职工树立了榜样。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对“巾帼文明示范岗”不搞终身制,实行年度考核,动态管理。根据我院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院省、市、校级“巾帼文明示范岗”。
二、考核办法及内容
分为教学部门和管理服务部门两大块进行打分
(一)、教学部门。总分为100分,分解成五大项指标,每项满分20分,具体如下:
1、示范岗的成员在团结协作、爱岗敬业,树立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方面的表现。
2、示范岗的成员在教学、科研中取得的成绩,如教学质量和数量、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等。
3、突出岗位特色,有完善的岗位制度及岗位目标。
4、建立健全巾帼文明示范岗档案,并有专人管理。
5、在制定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有具体的创建措施,做到活动有计划、创建有目标、年终有小结。
(二)、管理及服务部门。总分为100分,分解成五大项指标,每项满分20分,具体如下:
1、示范岗的成员,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良好的精神面貌,端正的工作态度,扎实的工作作风。
2、示范岗的成员在团结协作,爱岗敬业,工作主动、文明服务、礼貌待人、办事效率等方面。
3、示范岗的成员在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及受到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4、建立健全巾帼文明示范岗档案,并有专人管理。
5、在制定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有具体的创建措施,做到活动有计划、创建有目标、年终有小结。
三、考核标准及处理办法
(1)在考核中达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2)对首次考核创建成效不达标者,出示黄牌警告,限期一个月整改,到期仍不达标者,出示红牌,撤消其荣誉称号。
四、考核程序
各“示范岗”按照考核内容作好准备,由院妇委会委员组成考核小组对“示范岗”采取听、看、座谈的形式进行打分。
五、考核时间
(1)12月9日前各“示范岗”按照考核方案作好准备,并填写好自查登记表。
(2)12月11日下午3时在丰湖校区第二会议室“示范岗”责任人按照考核内容汇报。
惠州学院妇委会
2002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