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职工协会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发挥教职工协会在校园文化建设的作用。依据《中国工会章程》,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1、会费。
2、院工会划拨的经费(根据协会工作计划和上年经费使用情况结合工会经费预算划拨)。
3、自筹经费。
二、经费管理
1、协会经费以量入为出、略有节余、服务广大会员为原则,专款专用,自主管理。
2、各协会应做好经费使用计划,做到日常开支与特殊支出比例合理,当年活动餐费不能超过工会划拨经费的30%,购置物品及管理参照《惠州学院教职工协会器材、服装使用管理暂行规定》。
3、由院工会划拨的经费收支账户设在工会财务,各协会建立经费报销本,当月开支当月核销,当年经费不得透支,结余经费滚存下年。
4、各协会应指定专人负责协会使用经费的管理工作,使用经费前需经会长同意,并定期向本协会会员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三、使用范围
1、校队服装、器材、训练和比赛等开支;
2、协会会员活动费用;
3、宣传活动费用(含网络建设和维护、通讯等);
4、主要工作人员加班补贴(标准参照学院规定)。
四、经费报销规定及程序
有关报销单据必须是正式发票,并写明活动内容,经经办人、证明人及协会会长签名,工会财务审核、工会领导审批,方可报销(1000元以上的须由院主管工会领导审批)。
五、本办法自2008年10月13日起执行。







